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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揭秘:为什么中国人的人情世故这么复杂?

铛铛铃2025-08-03励志886人已围观

简介

你好呀,欢迎再次来到我的频道。在这里,我们一起通过阅读,探索更广阔的世界,遇见更好的自己。

今天,我们来聊一本对我影响非常深的书。它像一把钥匙,帮我打开了理解中国社会大门的一扇重要窗口。这本书就是社会学泰斗费孝通先生的经典著作——《乡土中国》。这本书写于上个世纪40年代,虽然时代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费老用他那通俗而深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的中国基层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底层逻辑,至今读来依然振聋发聩,充满了洞察力。它不是厚重的历史陈述,更像是一幅幅生动的社会速写,是对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的深刻解读。

如果你想理解,为什么中国人会是这样的行为模式,为什么我们的人际关系如此复杂,为什么一些传统观念至今仍有影响,这本书都能为你提供重要的理论资源和思考框架。它尤其适合我们这些身处现代化进程中的人,特别是年轻的朋友,去回溯和认识我们脚下这片土地的文化根脉。

那么,我们今天就一起走进《乡土中国》,看看费老为我们揭示了哪些秘密。本次解读,我将带你沿着费老的思路,从乡土社会的根基讲起,再聊聊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模式、人际关系特点、维系秩序和权利的逻辑,最后探讨社会转型带来的变化。

第一部分:乡土社会的根基——土地与熟人社会

要理解《乡土中国》,首先要明白它描绘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形态。费老开篇就点明,乡土社会是中国在农业时期发展出的一个社会体系,与现代化社会,也就是工业社会不同。农业社会最核心的特点是,它死死地依附于土地。

搞工业的人,他们的厂房可以搬迁,设备可以移动,可以择地而居,哪里有资源、哪里有市场就去哪里迁移,对他们来说问题不大。但种地的农民呢,他们的生产资料——土地是纹丝不动的,长在地里的庄稼更是动不得。所以,对于以农为生的人来说,世代定居在一个地方是再正常不过的状态,除非遇到大型的天灾人祸,实在活不下去了,才会被迫抛井离乡成为流民。

这种对土地的依赖,也深深地刻在了我们的文化里。相比于一些外国人喜欢在院子里种满各种观赏性的花草,很多中国人更喜欢在院子里种上几棵葱、几把蒜或者几笼小油菜,这些都是直接能吃能用的东西,是对泥土可贵最朴素的理解和实践。土在我们文化里的地位理所当然的高。

正是这种长期定居的状态,使得人们自然而然地形成聚落,也就是村庄。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聚村而居呢?费老分析,这首先是因为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虽然以家庭为单位,使用手工处理简单机械,每家能耕种的面积有限,但在某些时候,比如修筑水利、集体灌溉或者农忙时互相换工,是需要几户甚至更多人家合作的。其次,人多力量大,聚居在一起也能在安全上得到相应的保障,抵御野兽侵袭或外来盗匪。

就这样,初始的小村落慢慢形成,然后在传统的土地平等继承原则下,兄弟们分开继承祖上的土地,但依然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一代一代的繁衍生息,人口不断在一个地方积累,最终就发展成为相当大的村落。因为以前的交通非常不发达,人们的生活又普遍依赖于村庄周围的土地,所以他们的活动范围非常有限。这种地域性的限制,就造成了一种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似的社会形态。

你可以想象一下,在一个村落里,家家户户都彼此认识,每个孩子都是在全村人眼中看着长大的,从蹒跚学步到娶妻生子,村里人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同样,在孩子眼里,周围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也都是从小就看惯的,无比熟悉的面孔。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一个彻底的熟悉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经常会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结合:一种是有机团结,就像一个有机体成员之间因为在一起生长、长期互动而自然形成的紧密联系和互助,没有明确的外部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另一种是机械团结,这是为了完成一个具体的任务或目标而集合在一起的,大家可能彼此陌生,但因为共同的目标,比如一起建个水库,或者一起做一笔生意,而暂时组合起来。

费老笔下的乡土社会,就更接近于有机团结下的熟悉社会。你可以回想一下,在你自己的成长过程中,有没有体验过这种熟悉社会的感觉?也许是你小时候住过的老街,邻里之间互相串门,知道你家今天吃什么;也许是你家乡的某个村庄,过年回去发现长辈们都认识你,甚至知道你很多你都忘了的童年趣事。而在我们现在生活的现代大都市里,可能住在对门的邻居你都不认识,楼上楼下更是完全的陌生人。这种对比就是从熟悉社会到陌生人社会最直观的感受。

在熟悉社会里,你仿佛被一张无形的人情网络包裹着,但在陌生人社会里,你更多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这种地域性的限制和由此产生的熟悉社会,是理解乡土中国一切后续特征的基础。

第二部分:行为的约束——规矩、习俗与法

既然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社会,那么在这种社会里,人们的行为靠什么来约束和规范呢?费老指出,它不像工业社会那样主要依赖于法律,而是更多地依赖于规矩和习俗。

在熟悉社会里,大家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因为长期互动而产生了深厚的信任。这种信任不是建立在白纸黑字的合同上,而是建立在长期的交往和互相了解的基础上。所以费老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正因为都是熟人,很多事情就不需要那么正式,你向邻居借农具,不需要打借条,你在村里买东西可以赊账,因为你知道对方住哪里跑不掉。如果非要签字画押,反倒显得太见外了,仿佛你不信任对方,这在熟悉社会里是会伤感情的。人们更愿意相信那种从熟悉中自然形成的习惯的信用和行为规范,也就是规矩。

这些规矩是怎么形成的呢?它们不是由某个权威机构制定并强制执行的法律条文,而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通过模仿、教育和经验积累出来的行为方式。比如在长辈面前要怎么说话,遇到红白喜事要怎么随礼,邻里之间遇到事情要如何互相帮忙,这些都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你从小看着大人们这样做,听着长辈这样教导,自己也跟着这样做,久而久之,这些外在的规则就内化成了你内在的习惯和良心。

社会假定每个人都是知理的,如果有人行为不符合规矩,那不是犯法,而是没教好,是道德问题,甚至连他的父亲、师长都会因此受到牵连,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嘛。

在这种不流动的环境里,人们的生活经验也是一代一代积累和传承下来的。遇到生活中的问题,比如庄稼生病了、孩子生病了,或者要预测天气了,年轻一辈不需要去钻研科学原理,他们只需要去请教村里的老人,因为老人们经历了更长的时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知道在特定的环境下遇到特定的问题,按照老辈传下来的方法去做,往往是行之有效的。所以我们常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句话在乡土社会里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因为它代表了在那个稳定环境最保险、最可靠的生存策略。

费老在书里举的那个偏方的例子非常生动。他说自己小孩儿出生后啼哭不止,医生难找,求助房东老太太。老太太一听哭声,就知道是孩子牙根上生了寄生菌,这种病在那个地方很常见,几乎每个孩子都会遇到。老太太让她们用咸菜水和蓝青布去擦孩子的口腔,方法简单的不可思议,结果一两天就好了。这个例子完美地说明了乡土社会经验传承的特点,它针对特定环境下的常见问题,是无数代人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有效结果。它不需要你明白原理,只需要你照着做,生活就能得到保障。就像老农看到蚂蚁搬家就去开沟一样,他不需要懂气象学,他懂得是蚂蚁搬家意味着要下雨,开沟可以防涝。这些经验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就出毛病,久而久之,人们对传统和老人的话就产生了敬畏之感。

然而,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滚滚浪潮,这一切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使得大量的人口离开了他们熟悉的土地,涌入城市,进入工厂和服务业。他们为了更好的生存,为了新的机会而机械地结合在一起,成为陌生人。在这种陌生社会里,那种基于血缘和地缘形成的熟悉和习惯的信用不再有效,人们必须依赖更普遍、更客观的规则来互动和交易,那就是法律。

同时,环境的变化使得很多过去行之有效的习俗和传统不再适用。在医疗条件改善后,人们更愿意相信科学和医院,而不是老人的偏方。很多古老的传统在新的环境下显得落伍,甚至被视为迷信。问题在于,这场社会转型发生得非常快,不过短短几十年,很多经历过熟悉社会的老一辈人,他们内在的行为逻辑和思维方式仍然是基于传统的规矩和习俗,而生活在法治社会中的新生代年轻人,则更容易接受法律和科学。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底层逻辑在同一个社会中碰撞,就形成了观念上的巨大隔阂,甚至无法逾越的代沟。老人们觉得年轻人不懂人情世故,年轻人觉得老人太迷信、太固执。这种冲突很多都源于我们对彼此所处社会结构和行为逻辑的不理解。

第三部分:人际的模式——差序格局的深入剖析

理解了乡土社会的根基和行为约束方式后,我们再来深入探讨一个更为核心,也更令人费解的议题:中国人独特的人际关系模式。费老用了一个非常形象且独创的概念来概括它——差序格局。

为什么说这个概念重要呢?因为它直接解释了我们常常感到困惑的一些现象,比如:为什么合租房的公共区域总是容易脏乱差?为什么一说到公家的东西,很多人就觉得可以占点便宜?为什么有时候人们对陌生人的困境漠不关心,却对亲戚朋友的事情格外热心?很多人简单地归结为中国人自私或缺乏公德心,但费老不这样认为。

他解释道,这里所谓“私”的问题,以及公共和私人界限模糊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关于群体界限如何划定,以及社会结构格局如何的问题。为了讲清楚差序格局,费老引入了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西方社会结构——团体格局。

想象一下,在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你把一捆柴捆起来一样,每一根柴都属于一个特定的团体。在这个团体里,界限是非常清晰的,你是这个团体的成员,或者你不是。如果你加入了,你就知道保自己在这个团体里的位置,你有明确的权利,也有需要履行的义务。这个团体之下,成员之间很多时候是相对平等的,至少在规则面前是这样。这种结合是目标导向的、机械的,你加入这个团体,是因为它符合你的某个目的,你接受他的规则,每个人都像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位置固定,职责分明。而且在西方看来,家庭也是一种界限非常明确的团体,通常指自己、配偶和未成年的孩子。

然而,费老说,中国的社会结构不是这样的捆柴模式,而更像你把一块石子丢进平静的水面,引起的不是一捆捆的柴,而是一圈圈向外荡漾开去的波纹。在这个比喻里,那块石子就是我们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差序格局的中心,我们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就像从这个中心推出去的一圈圈波纹,离得越近的人,波纹越密,关系越亲近,比如父母妻儿;越往外,波纹越疏,关系越远,比如远房亲戚、泛泛之交。这个过程是由密到疏、由亲到疏、由浓到淡。

这种社会结构的特点在于,每个人都是自己关系网的中心,每个人都有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波纹,所以我的父母和你的父母,虽然是同一个称谓,但关系远近完全不同,差等的次序关系是有差别的。根据血缘、地缘以及其他社会关系,同学、同事、老乡等的远近亲疏,形成了一个有差等、有次序的网络。

伸缩性和模糊性:这个关系网的范围不是固定的团体,而是可以根据情况伸缩的。有钱有势的时候,波纹可以推得很远,远房亲戚都来攀附,所谓“富在深山有远亲”;落魄的时候,波纹迅速收缩,只剩下最核心的亲人,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这个网络的边界是模糊的,不像团体那样有明确的入会和退会界限。

私人联系构成网络:这个社会范围不是由一个个固定的团体叠加而成,而是一根根有私人联系的线编织起来的网络。用这种差序格局来理解中国人的行为,很多现象就有了更合理的解释。

在西方团体格局里,你为团体做事,享受团体的权利,履行团体的义务,这是规则。但在差序格局里,你首先考虑的是我这个中心,以及离我最近的那些波纹。你对不同圈子的人,行为标准是不同的,对父母妻儿是一个标准,对亲戚是一个标准,对朋友是一个标准,对陌生人又是另一个标准。所以我们说中国人自私,可能并不是说他的道德水平一定低下,而是在这种格局下,私的范围相对较大,而“公”的概念相对模糊且是相对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己这个小圆心,牺牲其他波纹的人,他也可以为了离自己近的这个圈子去损害更远的族的利益。在这里,“公”是一个超越所有个体的普遍原则或固定团体,而是相对于一个更小的圈子而言的。当你为了你的家庭、你的小团体去争取利益时,你可能在那个圈子里被认为是“公”,即使损害了外面更大群体的利益。就像文案里说的,当他牺牲国家为小团体谋利益、争权利时,他也是为“公”,为了小团体的“公”。这与团体格局下,个人需要服从并维护比自己更高的团体乃至国家的利益,从而享有在团体内的权利和被保护,是非常不同的。

在团体格局里,人们争的是权利,是基于规则和身份应得的东西,而在差序格局里,人们更热衷于攀关系、讲交情,因为在这种模式下,你的位置和你能办成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波纹能推多远,以及你与关键人物之间波纹的亲疏程度。一个单位里,你和领导、秘书的关系有时候可能比你和领导本人的汇报关系更重要,因为秘书在你的关系网中可能处于一个关键节点上。做生意合作前不是上来就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而是先吃饭喝酒,称兄道弟,把关系拉近,进入同一个波纹,然后再谈合同,这时候合同更多像是人情之后的补充保障,而非关系的基石。

差序格局是伸缩的、模糊的范围,他强调以己为中心,讲自我主义,“公”“私”相对模棱两可;团体格局是固定的集合,他讲个人主义在团体框架下的个体权利,公私分明,界限准确。理解了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我们就能更深刻地理解为什么一些我们习以为常的行为模式在西方社会看来会觉得奇怪,反之亦然。这种格局差异是东西方社会在文化和行为模式上最根本的区别之一。

即使在今天的中国,虽然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差序格局的思维定势依然深刻影响着我们。比如,为什么很多单位招聘喜欢招有人脉的人?为什么很多事情最终还是得找人、托关系才能办成?为什么在公共场合大家会比较随意,但在自己家里或熟人圈子里却非常讲究?这些现象背后都有差序格局的影子。

这引发我们思考,差序格局仅仅是导致了我们所谓的自私和效率低下吗?他有没有积极的一面?比如它是否使得我们在熟悉的圈子内情感联系更紧密,互相帮助的意愿更强?在现代社会,我们如何在遵守普遍规则的同时,处理好基于差序格局产生的人情往来?如何在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之间找到一种健康的平衡,既能维护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又能保留珍贵的情感连接?

第四部分:秩序与权利——礼治、法治与时代变迁

在理解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和行为规范之后,我们再来看维系这种社会秩序的力量,以及权力是如何运作的。正如前面提到的,在乡土社会里,维持秩序的主要力量不是法律,而是礼治。所谓礼治,就是依靠人们对传统规则、习俗的遵从和内心的良心约束来维持秩序。这种规则是约定俗成的,人们从小耳濡目染,习以为常,不问理由,认为是当然的。

在礼治社会里,一个人犯了错,比如做了不符合规矩的事情,那不是犯法,而是不懂事、没规矩,被视为道德问题。社会假定每个人都知礼,如果行为出格,那就是教育的失败,甚至连他的家长、师长都要承担责任,因为“子不教,父之过”。

礼治下解决冲突主要依靠教化,通过有威望的乡绅长辈进行调解和劝导,依据的是伦理道德和人情事理,目的是让犯错的人认识到错误,回到正轨,以儆效尤。被老举的那个相公所调解的例子就又生动地展现了礼治下解决问题的逻辑。一家人因为抽大烟、不务正业、不孝顺等问题吵闹不休,被拉到乡公所调解的乡绅,依据的不是法律条文,而是这个家庭的伦理关系、村里的名声以及教化的目的。他会判定谁不孝、谁是败类、谁管教无方,然后给出符合伦理道德框架的判决。这个判决更像是道德训诫和家族处罚,目的是恢复这个家庭的伦理秩序和在村里的体面。

然而,当现代社会的法治体系进入乡土社会时,问题就出现了。法治是依靠明确的法律条文和强制性的国家权力来维系秩序,它追求的是普遍性、客观性和平等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熟人还是陌生人,不管你的身份地位如何,只要触犯了法律条文,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但这种基于陌生人社会的法治逻辑,在基于熟人社会的乡土环境中遇到了巨大的挑战。

费老通过那个丈夫打伤奸夫的例子,辛辣地指出了问题所在。在传统的乡土逻辑里,丈夫抓到妻子偷情,动手打伤奸夫,甚至将其致死在情理上,在村里的规矩里,往往是会被理解,甚至被认为是男人血性、维护家族名声的行为。虽然不被鼓励,但在某种程度上却是理所当然的。偷情本身更多是道德和家族伦理管辖的范畴,法律在过去对一般的偷情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然而,在现代法治下,丈夫打伤奸夫触犯的是故意伤害罪,这是明确的犯罪行为,而奸夫即使道德败坏,但其行为本身在法律上可能并不构成犯罪。这样一来,法律的审判结果就与乡土社会约定俗成的情理和规矩产生了巨大冲突。在乡亲们看来,该打的人受法律保护,而维护尊严的人却成了罪犯。

费老沉痛地指出,这便是当时的现行司法制度在乡间产生的副作用。它有效地破坏了原有的基于伦理和习俗的礼治秩序,却因为不适应乡土社会的土壤,未能有效地建立起真正被人们理解和接受的法治秩序。很多在乡间被认为是明显的坏或不道德的行为,在当时并不健全的法律下却是合法的,这使得法律的权威性在人们心中大打折扣。

当然,今天的中国法律体系已经非常健全和普及,法制观念也在不断深入人心,但在一些基层社会或特定情境下,我们是否还能看到这种情礼法之间的冲突?人们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内化了法律的约束,又在多大程度仍然依赖人情和规矩来处理问题?这仍然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现实问题。

接下来,费老还分析了社会中存在的几种不同的权利形式,这有助于我们理解在不同社会结构和转型时期,力量是如何运作和分配的。他将权力分为了四种类型:

第一种,横暴权力:这种权力偏重于解决社会冲突,它是自上而下的一种强制性力量,带有压迫和剥削性。他的逻辑很简单,比谁的拳头硬,比如战争中的胜利方,他们用武力强迫失败者接受他们的条件。在中国古代,皇权就是典型的横暴权力,皇帝的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强制性。这种权力虽然野蛮,但在特定时期也能快速结束混乱,维护表面上的稳定。

第二种,同意权利:这种权力着眼于社会合作,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拥有权力,是因为其他人基于合作的目的,同意将一部分权利让渡给他们,以便更有效地分工协作,减轻生活负担,增加整体利益。这是社会契约精神的体现,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比如我们同意国家的管理,享受公共服务,同时履行纳税义务;在夫妻关系中,很多家庭决策需要双方同意;我们安装手机应用,同意其访问某些权限,以换取便利的功能。这种权利的基础是互相同意和互利,通常是通过荣誉和经济利益来吸引和维持。

第三种,长老权利:这是乡土社会特有的一种教化性权利,他不依靠暴力,也不完全依赖同意。这种权利的持有者通常是村里年长、经验丰富、为人公道的人,因为他们在长期稳定的环境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他们的意见被认为是最有智慧、最可靠的,因此拥有天然的权威。他们运用这种权威来调解纠纷,指导后辈,是一种基于经验和信任的支配力。

第四种,时势权利:这是在社会转型时尤为重要的权利形式。这种权利产生于大环境发生变化,新旧时代交替之际,新的环境带来了新的困难和问题,旧的经验和方法不再有效。这时,那些能够通过学习、创新、组织新的实践,并成功解决这些新问题的人,就会脱颖而出,获得人们的信任和追随,从而产生支配群众的权利。这种权力不是依靠强制,也不完全是传统经验的积累,更是因为他们能够办实事,解决新问题,是时势造就了他们。费老用“时势造英雄”来概括这种权力。

在历史的动荡时期,比如秦末农民起义,陈胜、吴广的领导力就来源于他们率先喊出了反抗暴秦的口号,点燃了积蓄已久的社会情绪,抓住了时势。东汉末年,曹操、刘备等人之所以能成就一番事业,也是因为乱世提供了机会,他们各自用不同的新方法回应了时代的需要,获得了追随者的时势权利。

联系到当下,在技术和产业快速变革的时代,所谓的风口其实就蕴含着巨大的时势。那些抓住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浪潮,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新需求的公司和创业者,他们获得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很多就来自于这种时势权利。从早期的网易、腾讯、阿里,到后来的小米、美团、今日头条,他们之所以能快速崛起,不仅仅是团队的努力,更是因为他们出现在了那个特定的时势下,用新的方式解决了人们在信息获取、社交、电商、出行、餐饮等方面的需要,从而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和主权。

所以,费老关于时势权利的分析,即使在今天依然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它提醒我们,外部环境和时势的重要性有时确实要高于个体单纯的能力和努力。

第五部分:从欲望到需要——社会的理性化转型

最后,费老还提出了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另一个重要视角——从欲望到需要的变化。他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如果说乡土社会里,人们吃饭更多是追求味道,跟着自己的口味和当时的感受走,这就是欲望驱动;那么在现代社会,人们吃饭更会考虑营养,会去计算卡路里、维生素等,这是基于科学知识和对身体功能的认识,是为了满足身体健康的需要,是从欲望到需要的转变。

这意味着社会不再是个人感性欲望简单叠加形成的松散集合,而是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体来看待。社会中的每个人的行为不再仅仅是由自己的当下欲望驱动,而更多的被要求去服务于维持社会整体正常运转的需要。这种需要是基于理性的分析、科学的认识和整体的计划。

这种转变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反应,从乡土社会那种相对自由、跟着感觉走的自然状态,转向了现代社会的有计划、有组织,从感性冲动转向理性分析,从依赖代代相传的经验转向相信科学和数据。

在现代社会里,知识的重要性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知识即是权力。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这种复杂的需要依靠计划来维持运转的社会里,只有拥有知识,才能理解社会的结构和功能,才能认识到真正的需要在哪里,才能制定出有效的计划去满足这些需要。而那些能够运用知识来解决这些基于需要而产生的复杂问题的人,他们所获得的权利,正是前面提到的时势权利。

相比之下,乡土社会是依靠经验的,他们不需要复杂的计划,因为在长期稳定的实践过程中,自然已经替他们选择出了一套足以依赖的传统生活方案,个人只需要跟着自己的欲望和习俗去活动就行了。

在《乡土中国》这本书里,费孝通先生以他敏锐的洞察力和通俗的笔触,将这个古老而复杂的乡土社会剖析得淋漓尽致。他为我们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许多基本特性,比如人情关系、集体行为、公私观念,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理论框架。它也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中国传统社会在底层逻辑上与西方社会有着根本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仅是表面现象,而是结构性的。

这本书对于社会学、人类学的研究当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更重要的是,它对于我们每一个身处当下中国的个体,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它帮助我们回望过去、理解现在,也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

当然,我今天的解读只是提炼了书中最核心的一些观点,有很多精彩的细节、丰富的案例和更深入的分析都没法在一期视频里完全呈现。所以,我强烈建议,如果你对这个话题感兴趣,一定要找来原书,亲自去阅读和体会费老的原汁原味的思想。相信我,它会为你打开一个新的视角。

最后,我想给你留下两个问题,引发你自己的思考:

第一,结合费老的观点,你觉得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哪些《乡土中国》的印记依然非常深刻地影响着我们?你能举出具体的例子吗?

第二,在一个快速变化、需要计划和科学知识的现代社会,你认为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情与现代社会强调的法和规则之间的关系?你觉得平衡点在哪里?

非常感谢你花时间观看今天的视频,听我解读《乡土中国》。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启发。如果你喜欢这样的深度读书解读,请一定点赞、分享并订阅我的频道。你的支持是我继续创作的最大动力。也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读这本书的感受,或者你对《乡土中国》、差序格局、礼治、法治等话题的看法,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成长。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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